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格尔木市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格尔木市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29日
格尔木市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264号)要求,结合统筹资金到位、项目实施情况,对《格尔市2017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格尔市2017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一、调整后2017年统筹整合项目及资金规模
2017年第一批、第二批统筹整合项目共85个,整合资金23318.15万元。调整后,2017年格尔木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共整合项目82个,整合资金23149.5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0555.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6729.97万元、企业自筹5863.68万元。项目较调整前减少3个,资金调减168.6万元。
二、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中项目调整情况及原因
(一)取消实施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165万元
1. 乌图美仁乡那棱格勒村草原管护站护栏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3.6万元,全部为市级资金,由市草原站负责实施。该项目批复下达后,由于材料价格上涨,超出预算总投资,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目前项目资金3.6万元已上缴市财政,调减资金3.6万元。
2. 自然保护区管理经费项目。原计划投资60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支农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实施。因该资金未落实,项目不再实施,调减资金60万元。
3. 扶贫产业项目单位进行奖补项目。原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市级资金,则市农牧和扶贫开局负责实施。该项目是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解决贫困户脱贫、使贫困户享受资产收益资金到位且分红达到10%以上的项目单位,每年按财政投入资金额的3%给予奖补(每个扶贫产业项目连续奖补3年),因项目实施较晚,今年无奖补资金,调减资金100万元。
(二)投资调减项目1个,涉及资金5万元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项目。原计划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实施。根据省级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将投资调整为65万元,调减资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