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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80218/2018-00006 文  号: 格政办〔2018〕6号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世界盐湖城—365体育在线备用 发布日期: 2018/1/13
关于印发格尔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格政办〔2018〕6号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格尔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格尔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19

 

格尔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为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139号《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17〕224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按照工程规划、标准规范、备案管理、审计监督、评价体系五个统一原则,加快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工作范围。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包括:由政府投资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三)目标任务

1. 2018年3月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梳理工作,全市政务信息资源标准体系、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初步建立基础信息资源库得到完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一些成效,一些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2. 2018年6月前,统筹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加强与省州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逐步将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迁移

3. 2018年9月底前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基本完成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与业务协同应用,项目建设运维统一备案制度得到完善信息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工作有效强化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开放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重点任务

编制审计清单,加快消除僵尸信息系统。

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督查,掌握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形成市直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审计清单市经商科信委、市审计局牵头,各单位、各部门配合,2018年3前完成

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通过限期关停、整合、替代等方式进行清理市经商科信委牵头,各单位、各部门配合,2018年3月前完成

(二)制定整合清单,加快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各行委、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身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清单和工作推进计划,加快整合以内部科室为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整合后按要求接入全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各单位、各部门负责,2018年5月底前完成

(三)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统筹规划管理政务信息资源,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系统,明确共享开放数据的内容和边界,提升政务信息资源关联比对、共享利用和安全保护能力,实现业务应用与数据管理分离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单位、各部门部门配合,2018年5前完成

(四)加快格尔木政务云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格尔木政务云和云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异地灾备云建设,加强与省、州级政务云平台和灾备体系融合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单位、各部门配合,2018年6前完成

加快网络整合和业务系统上云,按照国家要求,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各部门业务专网都要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整合,根据涉密情况和复杂程度分批向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制定详尽迁移方案,提出具体迁移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新建系统云上部署,已建系统云上迁移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头,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持续推进

(五)加快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将政府网站打造成集政务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公共数据开放的大平台,建成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单位、各部门配合,2018年3月前完成

(六)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制定《格尔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和系统整合的各项规章制度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商科信委负责,2018年3月前完成

(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各部门、各单位在已发布的权责清单基础上,按照名称、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完全统一的标准化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单位、各部门配合,2018年5月前完成

(八)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大力推进“一号一窗一网”试点工作,初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上报整体完成情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目标、责任、牵头单位和实施机构,上下联动,积极确保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顺利推进。对责任不落实、违反《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各单位、各部门负责

(二)加快推进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把信息共享有关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按照本方案要求统筹推动本单位、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抓紧制定推进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台账和清单式管理,精心组织实施,每年1月20日前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上一年度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包括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情况、政务信息系统接入统一共享平台进展、数据对接共享和支撑协同应用等,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障工作进度各单位、各部门。加强经费保障,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相关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市财政局负责

(三)强化评价考核。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情况的评价、督查机制和行政问责机制,督促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四)加强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审计,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真实性、合注性和效益性,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审计结果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配合

(五)优化建设模式。研究制定全市电子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各环节的管理,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完善社会投资参与相关规定。制定全市电子政务服务采购管理相关办法,完善政府购买信息系统、数据中心、数据资源等信息化服务相关政策。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投资、运维和项目建设模式改革,鼓励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与服务,提升集约化建设水平。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六)建立备案制度。相关部门申请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经费时,应及时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全口径备案。加强项目立项建设和运行维护信息采集,摸清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投资额度、运维费用、经费渠道、数据资源、应用系统、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备案情况等内容,加大管理力度。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审批,不拨付运维经费。加大对全市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应用系统等公共性、基础性平台运维经费保障力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信息孤岛系统和利用程度低的专网运维经费。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七)加强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系统长效运行保障机制,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和防护能力建设,建设符合规范的安全防护、安全策略和身份认证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实现数据信息的安全隔离和可控交换,切实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数据安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商科信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