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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80218/2018-00007 文  号: 格政办〔2018〕7号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世界盐湖城—365体育在线备用 发布日期: 2018/1/14
关于加强市级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及政务云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
格政办〔2018〕7号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级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及政务云

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标准统一、网络互通、业务协同、应用创新的市级电子政务“云上昆仑”云平台,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行,目前已具备推广应用条件。为加强市级电子政务服务系统及政务云建设应用工作,整合优化市属部门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规范政务服务系统管理维护、拓展“云上昆仑”云平台应用范围领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2017年政务信息化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6〕147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省级电子政务云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就加强市级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及政务云建设应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政务云系统建设“云上昆仑”政务云重点支撑市属各部门非涉密信息系统为各部门提供政务云资源服务。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云上昆仑”政务云平台,统筹实施电子政务内网、外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与省州政务云平台的对接迁移等事宜。今后,除国家明确要求外,市级非涉密信息系统应基于市级政务云建设部署,原则上不再批准机房、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政务信息化建设及市级政务云平台升级扩容等原则上均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预算资金支持政务信息化及政务云建设工作。

二、推进业务系统的迁移和部署。2018年起,市属各单位、各部门新建政务信息化项目应当依托市级政务云平台建设,由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前明确提出云计算资源使用需求申请,项目立项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意见进行项目立项批复,统一在政务云调配相应的云计算资源,并由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统一安装部署。对建设较早或建设不规范,技术上不满足迁移条件的系统,项目建设单位应先行组织开展代码优化、数据库更新、操作系统升级等适应性改造。2019年底前,所有非涉密信息系统逐步迁移到政务云平台。市属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情况,摸清底数,逐步向市级政务云平台迁移。梳理时要分析业务现状,对使用价值较低的系统要进行整合归并,已经停止使用的,要及时淘汰,避免无效占用资源。

三、加快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向市级政务云系统迁移部署业务系统为契机,加快业务专网承载的非涉密信息系统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确需保留在业务专网上的信息系统,要与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安全对接和业务融合。要充分利用市级政务云的存储和计算能力,最大限度发挥数据聚集效应,形成共建全市信息资源库的良好局面,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开展大数据挖掘分析,实现政府内部信息共享和对外数据开放利用。为确保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和数据共享,今后,凡市属非涉密的新建信息化项目,需在项目规划期间加强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建设要求,预留数据接口,确保所建设信息系统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数据的整合对接,切实提升各类应用系统的运转使用效果,推动全市政务数据交换和共享,确保安全可控。

四、加快系统集约化建设。为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快进行市级电子政务系统集约化交涉力度,充分利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建设统一标准和规范、统一部署和管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协同办公系统、目标责任清单式动态管理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统一的管理平台实现单点登录、多点管理和信息多点同步发布,实现全市电子政务系统“一站式”服务和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人民群众,增强民主决策水平,推进开放型、效能型、服务型政府建设。通过电子政务系统集约化建设,实现基础设施共享、平台共享、数据共享和应用共享,形成具有支撑能力的电子政务共享平台,力争解决政务系统安全性能低、信息资源共享差、技术力量不够的网站建设突出问题,为提高政府整体协作能力和运行效率奠定坚实基础,探索并实践以集约化建设、集约化应用服务、集合数据信息为特点的新的建设模式。

五、切实加强网络整合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按照省州统一规划,按照“标准统一、设置合理、功能完善、安全可靠”总体要求,通过逐步规范完善与资源整合,以云计算中心作为全市政务网络汇聚中心,建成符合国家要求的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形成全市各级党政部门互联互通、公文交换、资源共享、协同办公的基础网络平台,满足各党政部门应用业务需求,实现统一安全管理、统一规划实施、统一标准规范、统一管理运营,加强网络整体化运维管理和运维队伍的专业化能力建设,确保全市部门政务系统应用稳定可靠运行。自2018年开始,除国家和省、州有特殊要求的应用系统外,不得新建游离或独立于市电子政务网以外的网络,加快推进市级各部门接入网络平台,实现各部门与省州电子政务网络实现安全对接,并按照统一部署逐步实现与省州电子政务网络(内网、外网)的对接最终实现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数据开放和数据深度利用水平大幅提升,服务政府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明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全面普及,走出一条投入少、见效快的电子政务网络集约化建设运营的路子。

六、加快推广云桌面依托“云上昆仑”云基础设施和云储存资源,以云桌面系统支撑市属各部门的协同办公、行政审批等应用需求,为市属各部门集中提供基础的云计算能力,在先期试运行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开始向全市市属机关推广使用云桌面,力争到2019年底前分批实现市属部门非涉密系统的云桌面普及,与政务云资源实现整合和无缝对接,解决统一终端标准、加强终端管控(防止违规外联)等问题,以达到降低综合成本、减少运维费用、降低运维成本等效果,促进节能减排。

七、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部署在市级政务云上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管理责任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原则,由业务所属部门承担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管理责任,市政府办公室和云服务商承担基础网络及云平台的安全管理责任。信息系统部署时,先期应在市级政务云测试平台上开展压力测试和内部测试等上线试运行准备工作,云服务商与信息系统所属部门共同认可试运行结果报告后,才能实施系统割接。系统割接后,信息系统所属部门通过云监管平台对所属信息系统实施在线调度、管理和监控,跟踪了解系统在政务云上的运行情况,原系统数据至少保留3个月以上,作为应急回退措施。使用市级政务云平台的部门,强化安全管理,并根据信息系统部署调整变化,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适应新情况、新变化。

八、建立完善标准规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市级政务云应用实际,围绕平台建设、日常运维、应用迁移、应急响应等过程,建立市级政务云建设管理、安全运维、业务迁移、服务退出等方面标准规范;针对市级政务云上运行的信息系统及业务数据、技术保障措施制定管理办法,防止业务应用和数据被非法访问、修改、泄露、利用、销毁,确保市级政务云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高效、有序。

九、调整经费保障结构。各部门新建信息化项目和网络能够通过市级政务云平台承载部分建设费用不得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已建信息系统迁移改造所需经费,优先在各部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中统筹解决技术复杂、具有示范性的应用迁移,市财政给予适当经费补助。2018年起,对非涉密信息系统和网络,市财政将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相关依据逐步核减各部门预算中相应机房、网络和信息系统硬件运维保障经费;对涉密信息系统,依据各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供的相关涉密依据保障经费。2020年起,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有关依据,停止拨付应纳入而未纳入市级电子政务系统及网络的系统运维经费。

十、强化组织保障措施。市级政务信息化及政务云建设应用技术复杂、涉及环节较多、协调难度大,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动市级政务云建设和规范管理市财政局要切实保障市级政务云购买服务经费,市公安局要指导监督级政务云安全体系建设和管理,做好级政务云平台安全防护规划,市机要局(市密码管理局)要协调省密码管理局作好国产密码在市级政务云上应用规划,市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要跟踪了解保障力量的变化情况,适应政府职能调整需要。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强化部门内部统筹及下属单位的管理,明确工作主体和责任分工,制定业务迁移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业务迁移和运行维护的安排部署。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紧密跟踪了解工作推动情况,帮助各单位、各部门协调解决部署迁移问题,适时组织迁移计划制定、云平台使用、业务应用迁移、云安全管理等方面培训。

2018年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