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格尔木市健康扶贫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更好地推动全市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格尔木市健康扶贫领导小组。
一、成员人员
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
副组长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成员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残联、东城区行政委员会、西城区行政委员会、察尔汗行政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其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根据人事变动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健康扶贫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健康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事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健康扶贫建设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等。
(三)各部门工作主要职责。
1.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健康扶贫工程实施工作,制订具体方案和考核细则,定期组织考核评估。建立市、乡医院结对帮扶机制,完成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的培养,加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全面实施妇幼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充实乡镇卫生医务人员,开展县级重点专科建设和促进健康教育等工作。
2.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联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健康扶贫工程实施工作,定期组织考核评估;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开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核实工作。
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健康扶贫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配合市残联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相关工作。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保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支付及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的审核办理工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做好岗位设置、人才引进等工作。
5.市民政局。制订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负责缴纳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6.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现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健康扶贫工程。
7.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健康扶贫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跟踪检查健康扶贫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8.市残联。负责提供贫困人口信息及落实情况。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民政局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基本康复工作建设。
9.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准确解读新阶段健康扶贫工程的重点工作要求,力求将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做到人人皆知。宣传报道资料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10.各行委。落实主体责任,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各乡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创新工作机制,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制约各乡镇健康扶贫发展工作难题,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