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央环保督察标准程序要求看齐
格尔木市严查真治生态环境风险问题隐患
第376期(总第7691期)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生态环境治理监管,防止企业在生产经营、资源开采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努力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省、州、市领导指示精神落地生根。近日,格尔木市研究启动生态环境保护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格尔木生态环境保护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将按照全面排查、全面整治、自评总结三个阶段分步实施,为期5个月。排查范围包括乌图美仁乡片区、察尔汗盐湖片区、格尔木工业园(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所有工矿企业和矿山企业。排查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重金属污染、危险废物污染、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辐射源管理、生态保护及恢复治理七个方面。
排查整治工作中,按照片区分三个组同时展开,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带队深入一线排查整治环境问题风险。各检查组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对工作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一月一报告,按照整治要求和期限,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对各类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对整改不到位、行动迟缓、任务落实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单位和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给予追责。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实施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强化源头预防,提高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正面典型宣传,曝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还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各类破环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