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四个坚持”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
第3期(总第7732期)
2017年以来,特别是省州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之后,格尔木市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认真按照工作方案、组织责任、制度政策、监督考评“四到位”总体要求和省州安排部署,加快工作步伐,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各项任务达到进度要求。
一是坚持党政牵头,负总责、分级抓,四级河长到位上岗。实行党政领导、企业主管负责制,设立了四级河(湖、库)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河长,市政府分管工业、环保和水利副市长任市级河长,河湖所经的城区、乡镇、村、企业分别设立行委、乡镇、村和企业河(湖、库)长,在“一库四湖六河”共设65名河长,其中总河长2名、市级河长3名、城区级河长7名,乡镇河长15名,村级河长38名。成立四级河(湖、库)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固定联络员,明确了职责。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签订目标责任,落实“一会一旗一书”措施。设置河长制公示牌66块,标明河道基本情况、河长姓名、河长职责、举报电话等内容。
二是坚持组织保障,明边界、建制度,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及时印发市、城区、乡镇三级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出台《格尔木市河长制会议制度(试行)》等七项制度。“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已完形成初稿,正在按照各单位意见建议进行修改;格尔木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格尔木河综合治理项目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鱼水河小流域治理项目正在编制方案。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强督导、促联动,管理措施精准落地。进一步细化河长巡河制度,制定下发河长巡河记录册,2017年巡查重点河湖229人(次),联合执法36次、148人(次),查处治理了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制定重点河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方案,并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全面巡查“一库四湖六河”,妥善处置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问题,格尔木东河小桥断面水质稳定好转。落实水源地保护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依规划定饮用水水源地和应急水源地保护区,多年水质化验结果显示城镇水质综合合格率为100%。
四是坚持宣传先导,优平台、创载体,全民治水氛围浓厚。邀请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教授,专题解读推行河长制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广泛宣传和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河长”,明确工业企业、农业养殖户、党员干部、市民群众、社会各界“五个主体”义务和责任,努力促进从“政府治水”到“全民治水”的转变。以“河长日”活动、“最美河长评选”、生态河道创建等活动为载体,掀起“全员治水、全域保水、全民护水”新高潮,动员全市上下共同推进河湖水环境治理,以形成人人参与河湖管护、河湖管护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市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