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居民“阳光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实施,使各纵向申报部门及申报社会救助的人员能更清楚的了解核对政策及核对工作成效,减少骗保现象,现将2017年第四季度核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此公示期为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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